财政部会计司就金融工具准则实施后审议意见征询稿公开征求意见
录入编辑:开开财税 | 发布时间:2026-10-13开开财税导读:财政部会计司发布《关于就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的金融工具准则实施后审议意见征询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函》(财会便函〔2026〕52号),就套期会计相关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修订向国内有关单位征求意见。
2026年9月28日,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发布《就套期会计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金融工具:披露〉进行实施后审议(意见征询稿)》,向全球利益相关方征求意见。
财政部会计司请有关单位组织对意见征询稿提出意见,并于2026年11月15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反馈意见应针对意见征询稿中所列问题,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意见征询稿的中文简介和英文原文,可在财政部网站会计司子频道(kjs.mof.gov.cn)“工作通知”栏目以及会计准则委员会网站“工作通知”栏目下载。中文简介仅供参考,如有与英文原文不一致之处,以英文原文为准。
开开财税提示:开展套期会计业务的金融机构、上市公司及其财务人员可关注本次征求意见,结合企业实际评估准则修订对财务报表列报与披露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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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财政部|发布日期:2026-10-12
官方原文:https://kjs.mof.gov.cn/gongzuotongzhi/202610/t20261012_400261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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