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申报事项明确
录入编辑:开开财税 | 发布时间:2026-09-04开开财税导读:国家税务总局公布《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及填报说明,明确申报口径,自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
本公告自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1.《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
2.《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填报说明
国家税务总局
2026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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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经江苏省税务局转载)|发布日期:2026-09-04|查看官方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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